《风流纨绔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平凡中文网pfzww.com

众所周知,吸血鬼最害怕的东西就是阳光,无论是高阶还是低阶的血族,一旦被阳光照射到,就会在顷刻间化为灰烬。

而天渊的血族却没有这层魔咒,除了以血为生之外,其他方面与人类几乎一模一样。

之前李无忧曾听奥戈非说过,高鲁斯之所以费尽心思想要进入天渊,就是为了打破害怕阳光的魔咒。所以他这次来到天渊,也想弄清其中的缘由,毕竟他得为艾米丽着想。

“我们血族很久以前的确惧怕阳光,可只要吃了血祖的血肉,就可以打破这层诅咒!”

据鸥逊所说,血祖之祖曾有一只左手遗留下来,凡是吃过该肉的血族都可以不被阳光所束缚。

然而一只手根本就不够上万个血族瓜分,最开始打破魔咒的只有血皇尼古拉以及十八个亲王。

再后来,德比克这家伙无意间发现,其他血族喝了他的血也能够打破魔咒,于是一个吸一个的鲜血,最终让所有血族都打破害怕阳光的魔咒。

而这个秘密是在高鲁斯逃出天渊之后才被发现的,所以外面的血族不能像天渊的血族一样不惧怕阳光。

“原来如此!”

弄清楚缘由,李无忧从身上取出一个玉瓶递给鸥逊。

鸥逊:???

李无忧含蓄笑道:“是这样的,外面的血族有一个是我朋友,所以我想借你一点鲜血帮助她,你应该不会拒绝吧?”

“不...不会!”

连血皇尼古拉都得尽量满足李无忧的要求,又何况鸥逊这个亲王,他只能划破手指往玉瓶里面滴血。

李无忧撇嘴道:“多挤一点,别那么小气!”

鸥逊欲哭无泪,只能将整个玉瓶都装满。

李无忧满意地将玉瓶收起来,拍了拍鸥逊的肩膀,“多谢了!”

鸥逊口是心非道:“李兄弟客气了,你可是我们血族的朋友,以后还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说,上刀山,下火海,在所不辞!”

李无忧看破不说破,点头大笑。

两人虚与委蛇了一番,李无忧故意打了个哈欠,“我困了,先回去睡一觉,明天一早还得带你们前往外面的世界。”

说完直接离开。

目送着这厮离去的背影,鸥逊嘴角狠狠抽了几下。

妈的,连本王的血你都敢要,等我们血族出去以后,今天这口气一定要再这厮身上出回来。

另一头。

李无忧并没有回去大营,而是找了个地方蛰伏起来。

等了片刻,一个血族成员脱离人群前往树林里解手,李无忧趁此不动声色靠近,紧接着趁对方没有防备之际一记手刀将其砍晕,又迅速将对方的衣服跟自己更换。

片刻后,乔装打扮过的李无忧很自然地混进血族群中,由于天色已晚,根本就没有人发现自己的同伴已经换了个人。

“都给本王打起精神,绝不能让其它种族靠近这里!”

鸥逊扯着嗓子提醒。

四大族都是自私的,对他们来说无论是天渊还是外面的世界,都理应被他们掌控在手里,绝不会让其它种族染指大权。

正因如此,尼古拉才会派人24小时守护着通道,就是为了不让其他种族浑水摸鱼跟他们一起前往外面的世界。

“亲王放心,有我们在这里,谁都不敢靠近!”

“哪个种族的人敢靠近,我直接将其血吸光...”

李无忧趁着众人回应鸥逊,悄无声息进入通道中。

“谁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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